港刊憲 不明肺炎須呈報
港府將於明日(8日)在憲報刊登《2020年預防及控制疾病(修訂)規例》及《2020年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修訂附表1)公告》,將「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武漢不明病毒性肺炎)納入法定須呈報傳染病。
港府發言人表示,醫生如發現任何病人出現發燒及急性呼吸道感染徵狀或肺炎病徵,並曾於病發前14天內到訪武漢市(不論曾否到過街市或海鮮市場),都應通報衛生防護中心作一步調查。凡符合呈報準則的個案都會列為「懷疑個案」;凡符合呈報準則的個案、經肺部X光診斷確診患有肺炎,以及病人曾到訪「華南海鮮城(華南海鮮批發市場)」或曾於病發前14天內接觸與上述市場有流行病學關連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都會列為「疑似個案」。
中國衛生當局仍在調查武漢不明肺炎的病原體,傳染性病原體被確定為引致「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法例上的名稱將作修訂,相關病原體將加入法例中。
相關新聞刊A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