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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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禁圈養鯨魚海豚法案三讀通過

[2019.06.11] 發表
遊客在安省尼亞加拉瀑布的海洋樂園觀賞白鯨。(CBC)

【明報專訊】聯邦政府周一正式通過法案,禁止加拿大境內圈養鯨魚和海豚,進出口該類海洋哺乳類動物亦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控以新的虐畜罪。有活躍分子和議員高興慶祝,認為這是動物權益的重要里程碑。

該項法案周一雖然遭到部分保守黨議員反對,但在自由黨、新民主黨和魁人政團支持下,在眾議院三讀通過,僅差皇室批准程序即成為法律。法案將逐步取締圈養鯨魚和海豚的做法,但依據法規中的祖父條款,國內兩家設施將可繼續圈養現已在設施內的該類海洋哺乳類動物,但不可再引入該類動物。

該法案禁止捕捉野生鯨豚類動物及繁殖這類海洋哺乳動物,但允許對牠們進行康復治療和救援,同時修訂《刑事法》(Criminal Code),就圈養鯨豚類動物相關行為列為新的虐畜罪行。根據法案,進出口鯨豚類動物亦屬違法,但有限的例外情況除外,那就是作科研為由又或以有關動物的「最佳利益」為由,由涉事部長酌情處理,藉此遏止海洋哺乳類動物貿易的情況。

新民主黨漁業及海洋評議員約翰斯(Gord Johns)認為,該項聯邦法案獲得通過,「對鯨豚類動物、動物權益、地球以至海洋都是值得慶祝的事」。

支持該法案的聯邦綠黨黨魁梅伊(Elizabeth May)說﹕「今天是加國動物的一個大日子。許多科學家曾作證,解釋停止圈養鯨豚類動物的重要原因。大家明白原因所在,就是因為牠們明顯有別於其他動物,例如牲畜。鯨豚類動物需要海洋,牠們需要空間,牠們需要在長距離進行聲波通訊。」

安省尼亞加拉瀑布的海洋樂園(Marineland)和溫哥華水族館(Vancouver Aquarium),是全國僅有兩間目前擁有鯨豚類動物的設施。溫哥華水族館去年宣布,不再圈養鯨豚類動物,設施內僅餘一隻海豚。而海洋樂園報告政府,擁有超過50隻白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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