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執業內地律師:如綁架合法化
【明報專訊】法律界黑衣遊行隊伍中,除了現職大律師及律師外,亦不乏仍在修讀法律的年輕學生,亦有已退休大律師,眾人均表達對內地法制的憂慮,部分人質疑內地有法不依,希望政府可用更多時間諮詢。亦有從內地來港執業的律師形容,修例猶如將綁架合法化(legalize kidnapping)。
退休大律師:我們了解 所以惶恐
首次參加法律界黑衣遊行的港大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學生張同學批評,政府修例是欺騙市民,「根本修了例,都不會處理到台灣殺人案這個問題」,質疑政府不應繼續用這事,跟市民說修例很逼切,反而應用更長時間諮詢。退休前在港執業約40年的大律師黃先生表示,每次法律界黑衣遊行也有參與;對於保安局長李家超早前稱法律界不了解逃犯條例運作,黃回應:「不知道對一條法例,他了解多些,還是我們了解多些,好明顯是他不了解、我們了解,所以我們會這樣惶恐」,又認為內地有法不依,難以相信其法制。
從內地來港工作15年的律師裘先生昨形容,修例猶如將綁架合法化,較《基本法》23條立法更差,「若23條未來立法,你仍會在香港受審,但現在是說立即被移交至內地」。從英國來港執業30年、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表示,自己相信一國兩制,但認為修訂不符一國兩制,「對我來說是原則問題,有引渡協議的地方要有令人安心(comfortable)的法律體系,而我對香港人(是否被移交)要取決於內地法律感到不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