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設穗深港澳創科走廊 港作高新產業融資中心
【明報專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稱綱要)提出深化粵港澳合作,將大灣區建設成「具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目標到2035年,大灣區形成以創新為主要支撐的經濟體系和發展模式。綱要希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並把香港發展成大灣區高新技術產業融資中心。
准港機構申內地項目 使用相關資金
綱要提出在區內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包括設立「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探索有利於人才、資本、信息、技術等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和區域融通的政策舉措,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和國際化創新平台。
綱要提及多項措施支持科研,包括向港澳開放國家在廣東佈局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支持粵港澳機構參與國家科技計劃,加強應用基礎研究及實施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允許港澳符合條件的高校及科研機構申請內地科技項目,並按規定在內地及港澳使用相關資金;支持粵港澳設立「聯合創新專項資金」,就重大科研項目開展合作,允許相關資金在大灣區跨境使用等。
綱要亦表示,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支持香港私募基金參與大灣區創新型科技企業融資,並允許合條件的創新型科技企業到香港上市集資,把香港發展成為大灣區高新技術產業融資中心。
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務首席聯絡官洪為民表示,整份綱要以「創新」引領,是最關鍵部分,而其內容是「意料之中,符合期望」,亦回應了大灣區內城市,包括香港的訴求。他對綱要提出要「加強產學研深度融合」表示歡迎,認為中央明白弱點,不過未知有關部分將有何具體措施。
莫乃光憂港人才荒惡化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則表示,綱要有關創科部分過分集中於基礎研究,他認為中央看中香港的研發能力是好事,香港人才可協助開發;但卻少談如何將產業建立內需市場,或打出國際,擔心產業未能受惠。另外,綱要又提出鼓勵港澳青年到內地學校就讀、支持港澳青年和中小微企業在內地發展等,卻只提出香港人才走入內地,擔心令本地人才荒惡化,構成惡性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