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修例引進網約車 被指嚴苛難吸引業者
【明報專訊】卑詩省府日前引入55號條訂法案(Bill 55)《乘客運輸修訂法》(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Amendment Act),此舉指視為本省引進網約車(ride-hailing)服務的第一步,但規管條款現被批評太過嚴苛。經營網約車的公司優步(Uber)加西代表呼籲省議員提出修訂案,給網約車一個機會,否則網約車甚至新的士公司難以進入本省市場。
優步加西公共政策經理范海門(Michael van Hemmen)接受電視台Global BC訪問指,現存部分規條已妨礙網約車或任何新的士公司進入本省市場逾40年,政府現在並不是在改變那些規條。他要求省議員對省府55號法案提出修訂動議,讓網約車可進入本省。
省運輸及基建廳長徐蘊娜於周一就優步或Lyft等網約車服務而宣布引入8項修訂法案,指新法案獲通過後,本省的乘客運輸局(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Board,PTB)便可有權審批網約車服務的牌照等程序。
不過,加拿大優步關注規管的細則,例如PTB可規定網約車收費標準;又可決定網約車的車隊大小,甚至可按現有的士業如何受到影響而制定規例。
新法案亦要求,網約車的駕駛者必須如的士司機般,擁四級(Class 4)駕駛執照及需經過刑事紀錄審查等。
范海門提到,網約車是一個富彈性的機會,例如讓社區內某駕駛者透過手機應用程式,從郊區出發前住市中心的車程中,沿途接載其他順路的人,順便賺點錢;這做法應該獲得鼓勵,讓更多人參與,而非使民眾卻步。
卑詩綠黨支持網約車,但綠黨省議員奧爾森(Adam Olsen)指將在下周在議會進行辯論的55號法案,現不應提出修訂,因為這是首次就引入網約車提出法案和進行辯論,它給這服務打開一扇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