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擬重設人權委員會
【明報專訊】卑詩省府引入法案修改《人權法》(Human Rights Code)而為重新設立人權委員會鋪路,省府指重設目的是保障省民的人權。
卑詩律政廳長尹大衛(David Eby)說:「當我們看到整個世界發生的事,政府盡力去遏止歧視和保障人權變得前所未有的重要。」他指每個人都值得獲尊重對待,重設人權委員會將可給所有省民創造一個更包容和公義的社會。
卑詩之前曾有人權委員會,但在2002年獲解散,並成為全國唯一沒有人權委員會的省份。是次省府建議修改《人權法》獲通過後,便會成立一個獨立向省議會匯報的委員會,其專員將在教育民眾起重要作用,並會審查和處理歧視的問題。專員亦會負責制定教育工具、促進人權的政策及指引,以及打擊普遍存在社會中各種形式的不公平及歧視。
人權委員會有別於現存的卑詩人權審裁處(BC Human Rights Tribunal),後者具有可裁定歧視投訴是否成立的權力,並可釐定賠償金額。
省府提出上述修法建議前,已於去年秋季進行過8周的公眾諮詢,有關報告亦已在去年底完成。當法案獲通過後,便會成立一個由各政黨派員組成的小組去推舉一人為人權委員會的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