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許金山在警誡下直認有婚外情,直言案發後與情婦的關係更進一步。據了解,情婦於2016年5月12日許金山首次被捕當日,同樣被警方以謀殺罪拘捕。情婦在警誡下表示對事件不知情,警方最終未有足夠證據起訴她。在許金山被起訴後,情婦對他不離不棄,更落力尋找辯方證人。惟裁決結果顯示,她的努力是無補於事。 明報記者 許為情婦當博士論文導師 李泳怡(洋名Shara),36歲,現為理工大學醫療科技及資訊學系助理教授。本報記者在裁決前後多次致電她,她都沒有接聽;記者亦曾到她位於沙田的住所,惟未見其蹤影。 李泳怡於2004年以一級榮譽在理大放射學系畢業。4年後,她於許金山執教的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獲博士學位。她取得博士學位後繼續進修,於2011年取得中大心臟科碩士學位。根據李泳怡履歷,許金山是其博士論文導師,與她合寫不少論文,並獲醫學雜誌刊登。 現身瑜伽球注氣體實驗 案發前夕與許四度通電話 許金山在警方的錄影會面中,曾稱對警方調查李泳怡感到不安,並發誓指她與本案無關。據了解,警方在調查期間,發現李曾在許以一氧化碳做實驗時在實驗室出現,又在許把一氧化碳注入瑜伽球前短暫在實驗室停留,以及在案發前一晚、許回家前與許通話4次。警方因此懷疑李有份參與謀殺過程,遂於2016年5月12日將她拘捕。 李泳怡被捕時表現冷靜,在警誡下表示對案件並不知情,又稱忘記案發前一晚與許通話4次的內容。 警方於去年1月暫時釋放兩人,毋須兩人到警署報到,因證據不足,最終未有再次拘捕及起訴李泳怡。 為許子女安排補習 關係更親密 案發後,李泳怡投入協助照顧許金山的子女,為他們安排補習,與許的關係更為親密。在許金山被起訴後,她亦沒有離棄,更協助他在中大尋找辯方證人,惟裁決結果顯示,她多番的努力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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