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4年9月起,台灣陸續爆發強冠「餿水油」等連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這些劣質油品流向全台食品業、烘焙業、餐飲店、夜市、小吃攤、傳統市場等,「黑心油事件」重創了台灣美食王國的國際形象,更造成全民食安陰影,消基會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的委託下,代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要求黑心油業者賠償,其中代297位消費者,向強冠負責人和強冠及其下游廠商18家公司,求償3364萬6060元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將在6日上午宣判。 老牌油品大廠、高雄強冠公司,4年前購入屏東地下油廠業者郭烈成收購動物飼料用油、餿水油、皮革油攪拌而成的劣質油品,改製成「全統香豬油」等產品,販售給台灣285家下游廠商,不法獲利超過4000萬元,引發黑心油台灣食安風暴。 案經法院審判,2017年9月13日,葉文祥被依刑法285個「加重詐欺罪」,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摻偽假冒罪」,重判得坐牢的17年徒刑,和5年可易科罰金刑確定,創下台灣食安案件史上最重刑度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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