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氣爆炸消防隊目亡 官裁意外 促處方改善指引 倡大廈設氣體探測儀
【明報專訊】石硤尾h美映樓2014年發生煤氣爆炸事件,消防總隊目梁國基(圓圖)殉職,死因裁判官昨裁定是死於意外。鑑於早前庭上證供顯示,大廈保安員僅靠嗅覺調查是否有煤氣味,以及消防處指引「寫一套做一套」,裁判官建議處方改善處理氣體泄漏事件的工作指引,另建議管理該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購買氣體探測儀,並增加員工處理氣體泄漏的認知,更希望政府能考慮添置儀器推廣至全港其他物業。裁判官慨嘆:「相對於人命,一部探測儀的價值微不足道。」
消防處房署研跟進
消防處回應表示,會詳細研究建議,適當跟進。房屋署回覆稱,會細閱死因裁判官建議,研究需跟進的地方。香港房屋經理學會前會長葉志明表示,相信業界會考慮購入相關儀器(見另稿)。
官斥保安以有問題嗅覺判斷
經過7天的研訊,死因裁判官黃偉權昨裁決時特別指出,事發當日2014年11月22日,美映樓保安員雷正權明明於早上8時許已接獲住戶懷疑漏煤氣的投訴,他上樓巡查後卻以為只是「火水味」便置諸不理,直至後來再接獲投訴才決定報警,前後相隔3小時。黃官直斥保安員的嗅覺有問題卻倚賴自己的判斷,因他沒有即時報警,令大量煤氣積累在肇事單位內。
黃官認為,現有氣體探測器容易使用,只要稍經訓練便懂操作,建議管理美映樓的嘉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員工處理氣體泄漏的認知,並購買氣體探測儀配置在每幢大廈內,以及向保安員提供相關訓練。黃官希望除涉事的物管公司,政府亦能考慮添置儀器,推廣至全港其他物業。
官批消防戴頭套準則各異
針對消防處的防爆頭套,黃官質問何以事發當日,只有高級消防隊目湯裔昌戴上,而湯作為指揮官,看見下屬未戴頭套卻不發出命令。黃官續指出,早前作供的退休高級消防區長林旭坤和消防總長江炳林,二人身為處方高層,卻對處理氣體泄漏事件,例如前線消防員何時需要戴防爆頭套持有不同看法。
黃官向處方建議,須改善處理氣體泄漏事件的工作指引,以及加強管理層對處理氣體泄漏事件的培訓,例如指揮官須命令下屬戴防爆頭套、知悉涉事單位的氣體度數才決定是否爆門,以及行動前了解大廈煤氣的開關掣位置以作部署。
至於頭盔,黃官認為死者梁國基(終年49歲)所用的第一代頭盔及消防處2009年購入的第二代頭盔,只要稍有風吹都容易脫掉,直指兩款皆不適用於爆炸現場;因處方已於2015年全面更換第三代頭盔,故不就此再作建議。
黃官裁定梁國基死於意外,由於頭部受猛裂撞擊導致陷入昏迷,引發支氣管肺炎而致命;並再度向死者胞姊致以慰問,稱死者原本將近退休,發生此事實在令人難過,但人生總有不能掌握的事,願家屬走出傷痛。
【案件編號:CCDI9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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