剷行人路撞死人 九巴車長危駕罪成
【明報專訊】九巴車長前年在尖沙嘴駕駛行經海防道與彌敦道交界時,巴士剷上行人路撞斃女途人,司機早前審訊時辯稱因突然昏厥而導致意外。法官昨指證據顯示,車長開車後2至3分鐘內曾嘔吐兩次,在明知自己嚴重胃痛下仍駕駛,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裁定九巴車長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罪成。
案件押後至9月10日判刑,被告梁嶺(42歲)需還押,等候索取其背景報告。法官姚勳智裁決時指出,被告作為公共巴士司機,駕駛偌大的巴士需要充分專注及體力,惟被告自將巴士駛離總站後,閉路電線片段顯示被告在2至3分鐘內多次嗝氣及兩度嘔吐,而且嘔吐物分量不少。
事前兩度嘔吐 官斥明知不適仍駕駛
姚官指出,被告非容易嘔吐的人,明顯當時被告自知身體不適及有嚴重胃痛?象,當時是清晨6時許,路面車輛流量低,無事情阻礙他暫時停車,惟被告仍選擇繼續駕駛,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其駕駛方式遠遜於一個合格和謹慎的駕駛者。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前年9月29日早上約6時駕駛1A線九巴,沿彌敦道駛至海防道交界時,撞倒行人路上一名26歲女子。女子被捲入車底,全身多處骨折,送院死亡。案發後被告雙眼緊閉,倚在司機位左邊的小門。被告在警誡下稱,「灟憤搖醒我同叫醒我鶢銵A我相信自己暈驉A我唔知發生咩事」。
【案件編號:DCCC47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