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黃大仙下h龍慧樓前年聖誕節前夕發生利刀插頸命案。無業漢與事主爭執後,突拿出利刀插向事主頸部然後逃去。案件經審訊後,陪審團昨一致裁定無業漢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裁定他遭激怒或挑釁下誤殺事主。案件押後至下周一(30日)聽取求情及判刑。 開審前已承認誤殺 控方不接納 被告黃銳洺(55歲)開審前已承認誤殺事主辛繼宗(終年49歲),惟不被控方接納。控方透露被告過去有盜竊、勒索、偽造虛假文書及藏毒等案底,但堅稱沒有毒癮。被告與妻女同住,依靠每月8000元綜援維生。 被告日前辯稱,他本並不認識事主,但2016年10月某天在龍慧樓的公園與事主迎面相遇。被告形容事主當時「身水身汗,衣衫襤褸,個頭撞下撞下」,被告怕被撞到遂「彈開」。事主即破口罵,更稱呼被告為「死跛佬」。自此兩人交惡,被告憶述「見親佢(事主)都追住我鬧,有時搵玸~我」。 辯稱刀鋒早鬆脫 或糾纏間誤傷 2016年12月22日,被告稱他如常帶同生果刀及橙到公園放狗。當他正要回家時,事主突在龍慧樓大堂衝上來,神情兇惡。當他進入升降機後,遭事主阻擋並罵他「死跛佬,打你呀」,及緊握雙拳作狀打被告。 被告指當時「好谷氣,好嬲」,拿出生果刀欲威嚇事主,又稱因失控追茖ぁD,雙方不斷對罵,事主其後退到保安崗位。被告當時握拳想打事主,而對方亦衝上前揮拳,被告揮舞雙手希望撥開事主,不過被事主壓荂A故咬了事主的手兩次。其後二人分開,被告才發現事主的頸部流血,而自己只手持刀柄,刀鋒則掉在地上。被告稱可能在糾纏間誤傷事主頸部,並指刀鋒已「鬆了很久」。 控方案情指被告犯案後逃離現場,並到女兒友人的家中清潔、更衣及借錢,並將小狗留下。被告事後曾向侄兒表示,事主欺負他很久了。翌日,被告到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HCCC30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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