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准女子續命30天 家人上訴失敗就要死
【明報專訊】安省一個家庭的27歲的女兒已被醫院判斷為腦死亡。但這個家庭仍希望為維持其生命活動。但安省法院昨天的判決﹐拒絕了該家庭的要求。
這名多市女子Taquisha McKitty(圖)的父母聲稱她仍顯示生命[象。他們說﹐按照他們基督教的基本教義﹐一個人的心臟只要還在跳動﹐這個人就活荂C但安省法院昨天的判決則認為﹐這女子可以被認為已經死亡﹐可以撤去支持生命的醫療儀器。
但法官同意醫院繼續保持該女子生命支持系統30天。以便這個家庭可以考慮上訴。
加拿大其他一些省份都有官方的死亡定義。但是安省則沒有。昨天的法庭決定稱﹐在加拿大死亡由醫生根據人們普遍接受的醫療實踐進行判定。「法律並沒有規定﹐醫生在確定一宗死亡時﹐需要考慮到人們的觀點、願望﹐或者宗教信仰」。
這位27歲女性﹐自己也已經有孩子。她於去年9月因服用毒品過量﹐導致心臟驟停。不久醫生宣布她神經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