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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張智霖(左圖)的前女經理人、被告梁雅詩(右圖)任職永霸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時,海外客戶的訂單金額都會先過帳予她的銀行戶口,再由她轉帳予永霸會計部。(資料圖片、周芷晴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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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合約報細數盜差價 張智霖前經理人控欺詐盜竊

【明報專訊】藝人張智霖的前女經理人梁雅詩,在2014年為張智霖接洽3份合共價值710萬元的廣告代言人合約時涉嫌「報細數」,虛假聲稱只收到廣告公司共568萬元,從中盜取差價。案件昨日開審,女經理人否認欺詐和盜竊共3項控罪。控方開案陳辭指出,女經理人曾向蕭定一和張智霖承認中飽私囊92萬元,控方預計傳召二人今日出庭作供。

被揭發後道歉 還92萬

被告梁雅詩(43歲)案發時任蕭定一旗下永霸投資有限公司的總經理,控罪指梁意圖詐騙,以求從中獲得利益或使永霸及張智霖蒙受損失。

控方昨稱,飛達廣告(香港)有限公司代表Ogawa Health Care International(HK)Limited,於2014年3月與被告接洽及簽訂合同,同意付480萬元作為聘用張智霖出任品牌代言人的費用,被告卻製作另一份聲稱代言人費用是388萬元的假合同予永霸。飛達廣告其後將原本的合同傳給永霸,揭發事件,被告事後向蕭定一和張智霖道歉,並償還92萬元。

控方續稱,被告同年亦曾兩次以同樣手法犯案。2014年1月,被告以相類方法,向愛迪達香港有限公司(Adidas)旗下的Reebok收取代言人費用30萬元,並製作假收據,向永霸訛稱只收取了20萬,控方未有透露10萬差額的下落。

控方﹕同手法再兩度犯案

另外,同年7月,被告向香港寶潔有限公司收取代言人費用200萬元,再度製假合同,向永霸訛稱代言人費收取160萬元,令永霸少收40萬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2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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