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加熱煙倡禁售予未成年 政府3年前擬全面禁止 團體批「大倒退」
【明報專訊】早在3年前已構思全面禁止電子煙進口、製造及分銷的食物及衛生局,昨向立法會提議修例,向電子煙、加熱煙及其他新煙草產品作八大規管,但並非全面禁制,而是建議用類似規管香煙的方式,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等產品、須在零售封包加健康忠告,並要向含煙草產品徵稅。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表示極度失望,批評是「大倒退」。
規管方式看齊香煙 須徵稅
據食衛局提交立法會文件,政府化驗所曾化驗過電子煙溶液、加熱煙等,顯示電子煙含致癌物甲醛,加熱煙的氣霧則含有尼古丁和焦油,會令人上癮及致癌,危害健康。局方建議規管電子煙、加熱煙及草本煙,模式與現有規管香煙和煙草產品類似,八大規管包括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禁賣廣告、促銷和贊助、須在零售封包附有指定式樣的健康忠告、標示含焦油及尼古丁、不准加維他命等,以及含煙草的部分須徵稅等(見表),局方沒說明電子煙等產品的健康忠告會否如香煙須佔煙包85%,亦無交代徵稅細節。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昨發聲明,對上述建議「極度失望」,表示2015年5月後,政府一直未有立法禁電子煙時間表,現只作有限度規管,認為是「大倒退」,促盡快立法全面禁止電子煙及其他新煙草產品。委員會強調,電子煙及加熱煙被指「可減少危害身體」的說法是「宣傳伎倆」,意圖淡化吸煙的傷害,重申世界衛生組織認為所有形式的煙草都有害。
陳肇始:憂電子煙成青少年吸煙門戶
食衛局長陳肇始在上屆政府任副局長時,曾表示考慮全面禁電子煙。當時有電子煙協會聲稱電子煙較健康,反對全面禁售,要求政府規管。本報昨向食衛局查詢是否倒退,局方回應稱,現傾向加強規管,政府會繼續留意最新科學證據,不排除日後提出更嚴格規管。
陳肇始昨在網誌表示,憂慮電子煙等會成為開始吸煙的「門戶」,兒童及青少年一旦因吸這些產品成習慣,有可能轉為吸煙。她舉例,最新在美國做的3個追蹤研究一致指出,使用電子煙的青少年有更大開始吸煙風險。
煙草商指與香煙本質不同
由煙草生產商、零售商等組成的煙草事務協會表示,不滿意政府的立法建議,認為電子煙和加熱煙與傳統煙草產品如香煙的本質截然不同,法例規管亦應有不同,如稅率應與香煙稅率不同。
加熱煙生產商Philip Morris表示,加熱煙草棒(俗稱煙彈)與傳統香煙有別,應於現有稅制框架下被界定為「所有其他製成煙草,擬用作製造捲煙者除外」類別,規管上亦不應被界定為傳統香煙。據現有稅率,每支捲煙收稅1.9元,如煙草屬「其他製成煙草」類別,則每公斤收稅2309元。以一包20支的「煙彈」為例,按「捲煙」類別需繳稅約38元,如按「其他製成煙草」類別,一包6.1克的「煙彈」,只需繳稅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