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案 內地女涉庭上拍攝 拒回應動機稱「小事」 官:這是大事
【明報專訊】律政司起訴17人刑事藐視法庭,指他們於2014年佔旺清場期間,涉違反禁制令,其中12人已認責。惟控方昨讀出另外5人的開案陳辭期間,法官收到投訴,指有人疑在法庭內拍攝,法官要求涉事女子出庭解釋。該女子為持有香港身分證的內地人,她說其母語為普通話,但堅持用英語與法官對話。她說昨手持公眾籌到法庭旁聽公開聆訊,聆訊內容理應公開及透明,沒有秘密。法官多番追問下,女子始終未有解釋為何拍攝。
曾留學澳洲 持港非永久身分證
姓唐涉案女子昨晚接受本報訪問時透露,她在澳洲留學,曾在香港工作數年。她現於內地任職投資工作,今次是為公務來港。她稱對法律有興趣,遂到法庭了解(見另稿)。
唐女昨與高院法官陳慶偉唇槍舌劍後,陳官表示事件已交警方處理,要求律政司考慮下一步行動,包括會否檢控唐女藐視法庭,押後明日再處理。陳官又表示,從對答中相信唐女受過高等教育,強烈建議她先諮詢法律意見。
實習律師發現 O記散庭後調查
據了解,昨早在庭內的實習律師發現唐女拍攝,遂作投訴。散庭後,大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警員到庭調查。
控方讀出開案陳辭期間,陳官表示收到投訴,一名女子疑在庭上拍攝,隨即要求唐女到證人台解釋。陳官多番追問下,唐女都沒回應拍攝的指控,只強調自己昨日是首次到庭聽審,手持一號公眾籌,這亦是公開聆訊,不應有任何秘密。唐女自稱是法律人員,要求聘用法律代表。
陳官要求唐女交出手機,但她要求由法庭書記檢取。書記沒收手機後交予陳官,陳官沒有在庭上查看,及後把手機交予司法常務官處理。陳官檢查唐女身分證明文件,發現她持有香港身分證。她表示並非香港永久居民,強調「I'm Chinese(我是中國人)」。唐表示其母語為普通話,但堅持在庭上採用口音較重的英語。
陳官批准唐女聘請法律代表,她表示或許庭上的大律師會願意協助她,因這是一件「too small issue」(很小的事);惟庭上的大律師隨即搖頭,表示「我們都是證人,不能為你辯護」。
庭上大狀皆證人 拒為涉事者辯護
陳官駁斥唐女,指這是「big issue in my court」(在本庭內這是一件大事),因近日有很多人在庭內拍攝證人及陪審團,他完全不清楚她拍攝了什麼,若所有人都誤會這是一件小事,大家便會在法庭內為所欲為。唐女反駁稱,拍攝陪審團與她無關,她亦樂意與陳官拍照。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午,待唐聘請法律代表。惟唐下午返庭,稱已諮詢法律意見,律師建議她自行處理。她重申這是公開聆訊,不應有什麼秘密,又說她是第一個取得公眾籌的人,到庭後卻發現有法律代表沒依循法庭規定,在庭內飲食及沒關掉手機。
「有法律代表沒守規 沒關手機」
她續稱,不明白為何會有這麼多法律代表,因「中國法律一名律師只有一名助手」,認為「Everyone should be fair」(每個人應該平等)。陳官質疑她,是否認為他人犯錯,她便可以犯錯,唐女否認。她續表示,對拍攝事件沒有補充。
唐女在庭外稱,只是隨機到本庭聽審,當記者問她是否挑戰香港法律,唐女沒有回應,否認有人指示她這樣做。
【案件編號:HCMP2917、2918、2925、2929、29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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