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成盧建民致歉 稱原認為警是維穩機器
【明報專訊】除梁天琦外,辯方亦為被裁定暴動罪成的第三被告盧建民求情,指盧於案發時對警察有壞偏見,認為他們是政權的維穩機器,但被捕至審訊後,他的看法已有改變,為當晚的行為致歉。另一認罪被告黃家駒則親撰求情信,指當日一時愚昧犯案,已深感後悔,其親友及上司亦力挺他為人誠實,工作勤奮,望法庭輕判。
陪審團上周五一致裁定被告盧建民(31歲)在砵蘭街參與暴動罪成、即向警方防線擲物。辯方求情時稱,盧建民與梁天琦的背景及際遇都不同;盧建民中五畢業,是基層市民,對於梁天琦曾提及的社會契約等理論一竅不通,但兩人最終成為同案被告,更同被裁定罪成。
不懂社會理論?熱愛香港
當盧還押一刻,他仍在犯人欄中向其他被告呼喊「睇住香港」,辯方指全因熱愛這城市,絕非為博掌聲。辯方認為「暴動就係政治,暴動麊k律都係政治」,法官彭寶琴隨即質疑,法庭只處理相關罪行,與政治無關,但辯方指案件之所以發生,牽涉政治及民生。
辯方表示,盧建民經歷過佔領運動,承受過催淚彈,被警方武力對待,令他認為警察代表建制,是政權的維穩機器;惟盧被捕至今,對警察看法已逐漸改變,明白前線警員亦有職務在身,須照顧家人,不代表他們全是反民主、自由,社會問題罪魁禍首不是他們。盧建民為當日行為致歉,而其擲物行為暴力程度亦比擲磚輕。
認罪黃家駒稱後悔
被告黃家駒(27歲)則在開審前承認在亞皆老街參與暴動,即從後襲擊一名警察。辯方稱,黃當晚飯後行經亞皆老街,見警方正清理雜物及驅趕人群,遂一時衝動上前襲擊警員,但他沒毆打警員,只是被人推倒跌在警員身上,現已深感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