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智庫菲沙研究院(Fraser Institute)周二報告﹐加拿大的公營醫療系統﹐與全球其他更成功的全民醫療體系比較﹐醫療政策有較多限制﹐主要是私企機構的使用、病人分攤成本。
早前研究已有顯示﹐在醫療護理費用方面﹐加拿大在全球排名很高﹐開支很大﹐按照多個標準評分﹐加拿大評級並不理想。
菲沙研究院醫療政策研究副總監巴魯亞(Bacchus Barua)說﹕「其他開發國家的全民醫療護理系統﹐這幾年不斷演變及發展﹐病人享用更好的服務﹐加拿大卻不是。」
巴魯亞與人合撰《加拿大醫療護理與其他系統有何差別》(How Canadian Health Care Differs from Other Systems)﹐是兩部分系列探討報告﹐分析《加拿大保健法》。
新研究報告分析加拿大﹐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8個富裕醫保國國家的異同﹐它們是澳洲、法國、德國、荷蘭、新西蘭、瑞典、瑞士與英國。
這些國家的醫療政策顯然與加拿大不一樣﹐要點如數﹕
•私企提供服務﹕在9個國家當中﹐加拿大是唯一的國家﹐基本排除私營機構﹐提供必須醫療護理服務。澳洲醫院有39%是私營牟利醫院﹐德國有43%﹔
•私人資助﹕加拿大是9國中唯一不許私人資助醫療必需的服務﹐意味公營系統是病人唯一選項﹔
•病人分攤成本﹕只有加拿大和英國兩國﹐不要求病人直接分攤醫療費﹔
•醫院資金﹕在9國中﹐只有加拿大在財政年度頭撥備所有經費﹐給各間醫院。在其他國家﹐醫院一般以每次醫療護理費用計算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