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及另外8名示威者,涉於2016年11月反釋法遊行期間引發警民衝突,被控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及非法集結等罪名。裁判官昨指出,法庭就披露警方文件的裁決,不存在公眾利益凌駕辯護方向,拒絕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的申請。 林朗彥林淳軒今料認罪 由於永久終止聆訊申請被拒,案件將進入正審階段,控方透露將傳召57名證人,料審訊需時至少20天。法庭將於今日下午聽取林朗彥及林淳軒答辯,二人早前表示將會就案件認罪。 辯方早前以不能進行公平審訊、矛盾審訊及濫用程序為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裁判官黃雅茵稱,有關警方行動指示的文件,控方已提供刪去機密資料的版本,不存在公眾利益凌駕辯護方向。至於辯方質疑未有傳召政務司長張建宗就「豁免披露」證書作供,黃官考慮到張的職能,以及證書未有不清晰或令法庭不滿之處,認為毋須傳召張到庭作供,並且不會構成程序不公。 【案件編號︰WKCC36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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