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月虐兒新聞成為社會焦點,情G最嚴重的西北地區更有涉嫌虐兒致死的案件,社工認為這與弱勢群體不懂管教及生活壓力有關。但從香港學校亦不時爆出體罰爭議,去年訓練營羞辱學員爭議更成為熱話來看,最關鍵的恐怕不是家境,而是中國人的習慣。
傳統視體罰為下策 身教才是正道
正如「藤條炆豬肉」至今還是不少人的童年回憶,體罰教育在中國一直稀鬆平常,甚至「教」字的本義就是手執教鞭督導孩子。在重視家族秩序(人倫)與社會規矩(禮法)的古中國,「父為子綱」的親子關係形近主從關係,多強調管教與服從,而以服從為目的的體罰,正是當中最簡單而有效的「教育」手段。
不過傳統並不認為這是理想手段。《顏氏家訓?教子》說,若從孩子懂事起即教誨知所行止,便「可省笞罰」,即體罰只屬下策。又如《三字經》「養不教,父之過」以寬厚仗義的竇燕山培育出五個進士兒子作為典範,《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中曾參殺彘教子以建立誠信,《顏氏家訓》謂「父母威嚴而有慈」令子女畏而孝,皆認為身教才是正道。
話雖如此,現實中社會卻教導荂u天下無不是的父母」,與身教背道而馳。理想與現實的鴻溝,源於傳統對父子關係的前設:家族本位的社會結構下強調血親,育兒既因血脈相連亦牽涉家族存續而理應舐犢情深,父母的養育是人生最大恩情而「百行孝為先」,故《孝經》說「父子之道,天性也」,認為父慈子孝是自然而然。
強調血親報恩 父慈子孝非對等
但正正在「父恩如山」的報恩前提下,父慈與子孝並非對等。古代律法中弒父是十惡不赦之罪,殺子卻輕罪得多,甚至無罪;子孝有無數規條限制,父母不慈卻沒有任何防止方法。《孔子家語?六本》中曾參斬錯瓜根被父親曾皙打暈,孔子批評的卻是曾參躲不開而非曾皙動輒動粗(按:曾皙、曾參皆是孔子的學生);帝舜無數次躲過父親瞽叟的謀害仍盡心侍奉父親,則被歌頌為大孝。若父母不義,子女不僅有責任勸諫,更要委婉和順得被父母打也不能有怨言(《禮記?內則》),譬如被後母虐待的閔子騫在父親面前替後母說情,感動後母改過,以孝來感悟父母變得慈愛,就是古人眼中孝的極致。
縱然古籍亦高舉「父慈」為禮義一環來達至表面平衡,說到底也只是理想地訴諸道德責任,主動權仍在父母之手,子女能做的只有勸諫,故當後世君權膨脹而推崇尊君重孝,便輕易變成愚忠愚孝。現在愚孝雖早已被視為傳統糟粕而看似遠離我們,但在體罰問題以外,師長高壓地給學子安排功課與活動亦早成常態,反映「教育」上的服從文化至今未變。
■文化解碼
守喪之辯
《論語?陽貨》有一則孔子與弟子宰予爭論守喪的故事:宰予認為守喪三年會令禮樂課業荒廢,應該一年即可;孔子則認為三年是為了報答孩提首三年生長於父母懷中的養育之恩,簡言之爭論點就是社會事務與道德價值孰輕孰重。由於後世以儒學為主流,律法一直有守喪三年的規定,但隨荇犮N發展,生活愈趨豐富,規矩亦逐漸廢弛,宋代已是「士大夫居喪,食肉飲酒,無異平日,又相從宴集,靦然無愧,人亦恬不為怪」(司馬光《書儀》),清代更變成恪守居喪之禮「近代已為絕無僅有」(崔述《考信錄》)。到頭來宰予雖被孔子批評「不仁」,重視仁道的中國卻還是朝茬o「不仁」的方向走去。
圖:takasuu@iStockphoto
■文:葉雨舟
書呆子一名,喜歡反思中日韓歷史文化的種種,希望東方社會能重拾對東方文化的認識。
[語文同樂 第30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