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於2011年因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案被判囚4周,服刑期間其「招牌」長髮被剪短,他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懲教署工作守則獲裁定勝訴。署方不服裁決昨提出上訴,指男囚犯一般比女囚犯較多在獄中發生暴力事件,故為保安及紀律等理由,拒絕男囚犯留長髮可避免他們利用長髮作打鬥武器等,又指留長髮可能會較易成為受襲目標。 稱長髮較易成受襲目標 懲教署一方指根據統計數字,男囚犯在獄中發生暴力事件比女囚犯多,故考慮保安、紀律、健康、衛生及改過自新等理由後,認為若容許男囚犯留長髮,或會有囚犯利用長髮運毒、收藏武器、自殺等,故署方對男囚犯施加更多限制並非不合理,更非性別定型或偏見。 署方亦說有關做法不單為紀律問題,同時為保障囚犯自身安全,因留長髮或較易成受襲目標;雖然梁國雄稱不會襲擊他人或逃獄,但他亦有權利被保護,不能排除他人利用長髮收藏武器襲擊他,而他亦有義務為監獄內安全出力。 梁國雄方﹕大可個別評估風險 梁國雄一方反駁指出,署方大可對個別囚犯做風險評估,若該囚犯有自殺傾向或曾在獄中使用暴力,則不論男女均可逼令剪頭髮。至於在獄中被襲者,署方則可建議囚犯剪髮,或安排他遷往安全地方,而非逼令被襲者剪頭髮。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ACV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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