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臉書(Facebook)與環球音樂集團(Universal Music Group)簽署一項協議,允許臉書用戶分享含有環球音樂作品的視頻。 目前,若臉書普通用家上載的視頻中,含有環球集團的音樂,視頻會被撤下。 環球音樂是法國傳媒巨擘維芳迪集團(Vivendi SA)的子公司,擁有許多藝術家的作品版權,包括:Jay-Z、Rihanna、Bruce Springsteen、加拿大樂壇小天王比伯(Justin Bieber)等。 兩家公司並未說明,臉書用家何時能夠在公司擁有的平台上,分享視頻中的音樂。它們暗示,今後將有更多音樂功能。 除了新聞通告之外,臉書不願談論其音樂策略。環球音樂集團也未置評。 臉書正在嘗試吸引更多用家,觀賞與分享更多視頻。 全球最大在線視頻網站YouTube,向客戶出售音樂串流訂閱服務;不過Spotify、Apple Music則被認為更加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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