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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大陸地區北京中級人民法院就肯亞電信詐騙案的44名台籍被告判處重刑,法務部發出新聞稿表示理解。
中國大陸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針對肯亞電信詐騙案的台籍被告判處重刑,其中張凱閔、林金德被判刑15年。
法務部新聞稿指出,大陸地區北京中級人民法院就包括44名台灣籍被告所涉電信詐騙案件作成判決,相關被告分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務部基於兩岸共同打擊跨境犯罪,保護無辜受害民眾的立場,對於大陸地區司法機關嚴厲制裁不法詐騙分子的作法,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