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8歲的士司機透過facebook認識當時13歲的女童並拒絕對方表白,一年後卻向對方聲稱車禍受傷,女童到其住所探訪期間,二人發生性行為及拍下性交過程。司機拒愛後卻又與她性交,令女童心情低落,遂向其母坦白講出事件。司機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法性交及兩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還押候判。 女童不快向母和盤托出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許詩銘(28歲)於去年初認識13歲的事主,二人於一個月後見面並有性交,其後事主向被告示愛遭拒。至今年初,被告向事主聲稱車禍受傷,無法自行洗澡,事主遂答應上門幫他洗澡。二人共處一室期間,被告脫去事主衣服並與她性交,事主也承認因有性慾,故有配合被告動作。被告用手機拍下過程,警方調查時發現兩段合共27分鐘影片及3張事主的裸照。 被告事後向事主發短訊表示已滿足對方性需要,惟被告在事發前曾向事主稱「大家無可能」,令事主悶悶不樂。其母查問後得知事件,遂向學校社工求助。案件押至下月8日判刑,其間索取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 【案件編號:DCCC3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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