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光污染愈益嚴重,有國際研究學者分析衛星拍攝到的地球夜間照片,指全球的室外人造光覆蓋範圍由2012至2016年,每年增加2%。研究團隊指出,衛星拍攝到的照片已不包括部分LED發出的光線如藍光,相信實際光污染情G更嚴重,專家警告黑夜愈來愈少,對動植物和人類造成負面影響。
人造光覆蓋範圍每年增2%
德國波茨坦地學研究中心2017年11月在《科學進展》(Science Advances)期刊發表光污染研究,研究員分析美國的地球觀測氣象衛星「索米國家極地軌道伙伴衛星」(Suomi NPP)自2012年起連續5年10月拍攝的地球夜間照片,發現其間全球室外人造光覆蓋範圍每年增加2%。
根據研究,南美、非洲和亞洲的大部分國家隨虒g濟發展愈來愈光。此外,因衛星感應器無法測量LED燈,原本專家預計多轉用LED燈的已發展國家的光度會轉暗,但研究發現全球最光的幾個國家包括美國、西班牙及意大利的光度保持一致,英國和德國甚至變得更光;而光度顯著減少的國家,只有正陷於戰亂及衝突的也門和敘利亞。
領導研究的學者Christopher Kyba認為結果令人失望,「隨虓茤成本降低、社會逐漸富裕,更多地方開始安裝戶外燈光裝置,這情G由大城市伸延至鄉鎮,不少發展中國家大城市周邊的郊區都有光度迅速增加的現象」。他續指出,由於現時使用LED燈愈趨普遍,真正的光度增加應比研究所測量到的更高,呼籲公眾要更有效運用燈光,如考慮減少停車場內的燈光裝置,因車輛本身備有燈光。
光害打亂生理時鐘 損健康
過去不少研究均指出,光污染打亂動植物的晝夜規律,對生態造成負面影響,如影響鳥類飛行,誤導牠們撞上建築物;部分晚間動物喪失天然夜視能力,甚至變盲;飛蛾、蜻蜓等昆蟲會被光源吸引聚集,無法飛離而死亡;原於白天獵食的鳥類和爬蟲類增加在晚上獵食,令被捕獵的物種減少;植物的生長期亦因過量照明而異常地延長。
光污染對人類生理同樣構成負面影響,如影響睡眠質素,長期休息不足或導致惡心嘔吐、食欲下降、情緒低落、身體乏力等神經衰弱徵狀。同時,晚間光線愈強,人體荷爾蒙愈受影響,增加致癌風險;長時間在光亮環境下生活,或損害視網膜和虹膜,影響視力。—綜合《明報》、《衛報》報道
■知識增益
商戶簽約章「準時熄燈」 招牌仍舊亮
港大物理學系研發的「香港夜空光度監測網絡」,2010年起測量各區光污染情G,2013年曾指出本港晚上8時半至11時的市區夜空光度,較國際標準光亮100至1000倍。為改善光污染問題,環保署2016年4月推出無法律約束力的《戶外燈光約章》(《約章》),供商戶自願簽署,承諾晚上最早11時關掉裝飾、宣傳或廣告用途的燈光。根據《約章》,為表揚簽署商戶,參與機構在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7時關燈,將獲頒「鉑金獎」;午夜12時至翌日早上7時關燈,可獲頒「金獎」。現時有逾4600個物業業主和商戶簽署《約章》,包括地產發展、酒店餐飲、零售、銀行和戲院等,全港亦有逾200個巴士站簽署,於晚間熄燈。
但《約章》生效後,環保署2016年收到的光污染投訴不跌反升,達337宗,按年升三成,當中有關建築物的外牆和特徵照明的投訴增2.4倍。環保團體「綠惜地球」2016年7月更發現,有簽署《約章》的連鎖時裝店外牆豎立巨型屏幕,將一街之隔的大廈外牆照射得如同白晝。
未規管光度 環團指不奏效
環保觸覺高級項目經理何嘉寶認為,《約章》屬自願性質,不是所有戶外燈光裝置的擁有人也簽署。綠惜地球環境總幹事劉祉鋒表示,投訴增加反映約章不太奏效,他指簽署《約章》的多屬大企業,料中小企對自願規管興趣不大。他認為單靠《約章》改善有限,加上《約章》只規管熄燈時間,未規管招牌光度及投射角度,認為長遠仍要立法監管。
灣仔區議員伍婉婷表示,區內居民對光污染的投訴從未停止,大家有感投訴無門。伍質疑約章成效,「願意簽的人,可能是本身沒有製造光污染,或是依時關燈而不影響營運;持續製造光污染的商戶,一定不會簽」。她贊成立法規管,「一些晚間必須要的照明和指示燈光,例如逃生出入口、道路照明、通宵營業的商舖,需要照明系統。現在光污染主要來自戶外廣告,政府需從這些非必要的照明裝置入手,全面規管」。
◆光污染(見圖)
■模擬試題及答題指引
◆資料回應題
1. 根據資料,試分析《戶外燈光約章》其中兩個不足之處。
參考答案
不具法律約束力:
.《約章》供商戶自願簽署,不是所有戶外燈光裝置的擁有人也會簽署,簽署的機構大多是大企業,中小企興趣不大
.由於《約章》沒法律約束力,簽署機構即使違反要求也沒實際後果,環保團體「綠惜地球」曾發現有簽署《約章》的連鎖時裝店外牆仍豎立光亮的巨型屏幕
沒有規管光度:
.《約章》的主要要求是簽署機構最遲晚上12時關掉燈光,只規管熄燈時間,未規管招牌光度及投射角度,難以改善其他光污染問題,如光度太強
◆延伸回應題
2. 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試就政府可如何改善光污染問題提出3個建議。
解題
.可指出光污染的成因及影響,即戶外照明裝置愈來愈多,如有商戶在建築物外牆設電子屏幕,有國際研究更發現2012至2016年,全球的室外人造光覆蓋範圍每年增加2%,影響人類及動植物的生活規律甚至健康
.再列出3個建議說明政府可如何改善問題
參考答案
立法規管:
.政府可制訂法例,規管使用燈光裝置的守則,例如效法《戶外燈光約章》要求,強制戶外燈光裝置的擁有人在晚上12時後須關掉照明裝置,並限制招牌光度及投射角度等,例如禁止商戶使用光度太強的招牌
.法例可同時訂明受法例規管的機構,如所有非通宵營業的商戶、教育機構、政府機構等,並訂明罰則,違反要求即可被檢控,以增阻嚇效用
.政府更可在分區成立專責小組,檢視法例是否有效執行,例如定期派員視察不同地段
減少不必要的公共燈光:
.除了私人戶外燈光裝置,公共戶外燈光裝置也是城市光污染的根源之一
.政府作為公共資源分配者,應全面檢視公共照明系統,評估哪些地方或設施的燈光裝置不必要,如資料中有學者提議減少停車場內的燈光裝置,因車輛本身備有燈光
協助商戶改善燈光裝置:
.隨茯鴔瑗i步,部分新式照明裝置可減輕光污染,如銅鑼灣崇光百貨的電子屏幕配備環境感應系統,隨茤P遭光度及聲量自動調節屏幕輸出,避免長時間發出強光
.政府可提供經濟的誘因,補貼商戶轉用此類照明裝置,從而控制廣告屏幕、招牌的燈光強度
顧問老師:鄧婉君老師
[通通識 第49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