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葵涌葵芳閣馬會投注站天花滲漏,馬會勘探後懷疑滲水源頭來自樓上酒家及公用部分,遂去信業主立案法團要求維修,法團開會通過就此勘察。有小業主指,公契列明葵芳閣商住「分帳分管」,認為投注站維修不應牽涉住宅業主。 馬會勘探指疑涉樓上公用部分 樓齡33年的葵芳閣有3幢住宅大廈、近600伙住宅,公契列明屋苑地舖、1至3樓屬商場部分,涉及54個舖,其中一個地舖由馬會持有,作場外投注站。馬會回覆稱,該投注站天花滲漏嚴重影響運作,危及大廈結構及人身安全,7月更有天花石屎鬆脫,主樑亦有結構性裂痕,早前曾關閉投注站一個月檢查及臨時加固,至今仍圍封約1/5範圍。馬會已聘合資格人士勘察,懷疑滲漏源頭來自葵芳閣一樓酒家及公用部分,包括酒家喉管嚴重失修、樓宇結構組件嚴重鏽蝕、大廈公用部分防水物料懷疑破損等。 商住分帳 法團通過作勘察 馬會續稱,因主樑位置涉及公用部分、酒家及其餘商戶,必須取得各方同意才可復修,已委託律師行致函法團要求盡快維修,徹底解決滲漏問題。法團10月通過為葵芳閣作勘察,正展開招標,現為安排見標階段。 葵芳閣業委會前主席蔣先生稱,根據公契,葵芳閣以「分帳分管」管理,住宅及商舖與停車場各設帳目,今次滲水涉及的是商場,應由商舖帳目負責,但法團卻決定以住宅帳目做勘察工程,質疑法團將維修責任分攤至整個屋苑,憂小業主日後需分攤龐大維修費。 尹兆堅批法團「搬龍門」 協助小業主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批評法團「搬龍門」,指「分帳分管」雖在大廈管理上較少見,但葵芳閣公契列明住宅及商場業主各有責任維持單位保持良好狀態,認為有法理基礎。他質疑今次維修滲漏工程是否因涉及龐大金額,商場業主更改「分帳分管」規矩,要求住宅業主分攤工程費,「做法很茅,變相任由法團去演繹公契條款,對小業主不公平」。 法團:如關公眾設施須共同承擔 葵芳閣法團與管理公司回覆稱,經法團會議多次商討,決定為葵芳閣招標聘請顧問勘察,滲漏問題包括其中,暫未清晰問題根源及維修方案,未有任何分帳安排;若滲漏屬葵芳閣公眾設施引起,根據公契需共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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