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一名督察懷疑充當「無間道」,利用警隊電腦系統,取得同袍的資料後於網上社交平台發放,警方調查後另揭發他的電腦及外置硬碟藏有271段兒童色情影片及照片。他否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連同早前承認的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昨被判囚27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祁士偉昨判刑時表示,被告施(31歲,圖)的行為不但違反誠信、令公眾對警隊信任受損,而在本案中,被告更將警隊的敏感資料放上社交平台,行為影響了警隊電腦系統的安全性,及影響了警隊的尊嚴。法官續稱,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均表示被告沒有有關問題,重犯可能亦低,遂判囚27個月。 官指行為影響警隊尊嚴 辯方為被告求情時強調,本案中沒證據顯示被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是為了個人得益,亦沒有證據顯示他曾發布物品或參與物品的製作。被告在警隊受到排擠,因長時間工作及照顧兒子,承受巨大壓力。被告本是一名出色及品格良好的人,惟本案令他失去曾經擁有的一切。 辯方呈上12封由被告妻子、父母及朋友所撰的求情信。被告的妻子稱,本案對所有人而言都是沉重的負擔,但她仍然選擇相信丈夫,尊敬及愛護他。 被告的父母則表示,被告自小在艱苦的生活長大,大學畢業後仕途順利,並一直與家人同住,四代同堂的家人實在接受不了面臨分離的時刻,望法庭輕判。 朱凱Y求情:為他人發聲非利己 曾探望被告的立法會議員朱凱Y亦有為被告撰寫求情信,他得知被告育有一名正在成長階段、十分需要父母陪伴的稚子,表示作為一名父親,實在難以想像要與兒子分離的感受,對兒子會造成很大影響。朱又說被告早前因支持林慧思老師,曾接受紀律聆訊,不管被告持有什麼政治立場,他所做的都不是為了一己之利,只是為他人發聲。 【案件編號:DCCC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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