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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倘須做法定環評 斬樹須逐棵交代

【明報專訊】據路政署網頁,青山公路青山灣段是連接掃管笏、黃金海岸、咖啡灣、青山灣及三聖墟一帶主要道路,署方為配合屯門東發展及應付青山公路未來交通增長而計劃擴闊,原定2016年施工。惟環保觸覺義務總幹事譚凱邦指出,該工程涉未作環境影響評估、不符「2014空氣質素指標」及諮詢程序不公等爭議,並協助居民入稟法院司法覆核。

政府介紹該工程的網頁列明,工程範圍涉管青路至海榮路一段長約1.9公里青山公路,擬議工程主要包括擴闊現有道路至7.3米闊雙線雙程分隔道路;建造隔音屏障/隔音蓋罩;改建三聖h現有行人天橋並興建升降機等。

覆核指擴路無環評諮詢不公

譚凱邦指部分擴建工程路段屬「地區幹路」,須法定環評,評估每棵樹,一旦建議移除須逐棵交代因由,同時就工程諮詢公眾及環境諮詢委員會,但路政署未有作法定環評,只聘請顧問作初步環境檢討。

他續指相關初步環境檢討於2013年底完成,採用1987年空氣質素指標,不符2014年實施的新標準,行政會議在2015年仍通過方案,並不妥當;另本港法例容許受影響人士反對工程,惟路政署在工程「反對期」內,一直沒公開初步環境檢討報告,涉程序不公。

代表政府的答辯人在庭上指出,沒法例規定工程須參考最新空氣質素標準,故行會通過工程沒違法,路政署內部亦有既定程序,收到有人提出的反對通知書後,會因應其理據提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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