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近日鐵腕清退「低端人口」遭輿論批評,當局為此多次組織招聘會圖補救形象,北京官員更公開表示會向被清退的打工仔,發放最高達1.3萬元(人民幣,下同)的一筆過「生活補貼」,但只限於有購買失業保險者。本報向多名受清退影響的基層人士查詢,他們均表示不符合領取補貼的條件。
企業需有投保 攤販不受益
《新京報》報道,北京市東城區周三(6日)舉行城鄉勞動者精準幫扶專場招聘會。北京市人社局就業促進處處長劉小軍表示,春節前還將辦約百場類似的招聘會,會盡量組織可包食宿的職位,以方便外來農民工就業。
他還稱,北京市針對企業疏解走的外來務工人員,將發放一筆過生活補貼,為他們提供就業緩衝期。不過他亦列出兩個條件,一是企業有合法繳納社保,二是由企業原因造成離職,失業人員要取得企業證明,再向人社部門登記,符合資格者最多可一筆過領到共13,536元補貼。
「工作多年 僱主未曾為我買社保」
不過,本報記者採訪到的被清退的「低端人口」絕大多數收入微薄、甚至工作並無合法保障,因此無法享受該「補貼」。
日前在清退行動中失去住所和工作的李小姐對本報表示,她從事服裝導購工作10多年,僱主從未提出給自己買社保,「我認識的一個人在一個身家上億的老闆開的服裝廠幹了17年,也沒有買過社保」。雖然目前家中經濟緊張,李小姐非常想領一些補貼,但由於不符合條件,只能作罷。
另一名賈女士雖被迫換了住所,且公司也為她按時交納社保,但由於仍獲保留職位,亦不符領取補貼的條件。來自溫州的陳先生在京將近20年,一直在市場內攤位經營H上用品,因屬個體經營者、也沒有繳納社保,因此也不符合條件。
按內地《社保法》規定,失業前,僱主和僱員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非因僱員個人意願中斷就業,且已經作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士,可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這次北京官員聲稱的「生活補貼」,實際上是在執行失業保險賠付,每月標準金額為1128元,最多不超過12個月,並非為這次鐵腕清退行動專門制定的補貼政策。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