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馬寶家長昨日派人參加卑詩最高法院對溫市府申請禁制令的審理,在家長陳述多個包括馬寶組合房屋距離學校太近等反對理由後,法官仍認為所提反對理由與該禁制令申請無關,並決定頒下禁制令,下令在工地入口15米內不能抗議,也不能阻礙施工車輛。 根據有份出庭的家長指出,家長方面向法官提出政府非法砍樹,以及馬寶組合房屋將收容有犯罪紀錄及吸毒問題的住客,並強調組合房屋所選地點,距離學校太近等多項反對理由,但法官認為所提出的反對理由與這次的禁制令申請無關。 家長說,法官判決頒布禁制令的主要條件包括,禁制令申請人簽有合同、也有施工許可,同時也是為了讓無家可歸人士有房屋可居住,符合公眾利益;此外,若不頌布禁令,可能會造成無可彌補的金錢損失。 家長說,法官提到提出禁制令的一方曾說,施工延誤已產生50萬元的損失,家長說,但法官並未就這50萬元的損失作出任何判決。 馬寶家長對於溫市府未對馬寶組合屋的地址問題舉行公聽會,只舉辦社區信息說明會,表達嚴重不滿。即使溫市府已在上月27日對馬寶組合屋發出興建許可,家長仍然持續在工地抗議,家長並利用散步方式阻擋好幾部運送建材的貨車進入工地,市府則在上周五提出禁制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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