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泰君安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已婚前董事早年搭上四川情婦,並買下淘大花園一單位背妻「偷食」。惟情婦自2011年10月返回單位後,至今一直「人間蒸發」。前董事多年後被控謀殺,法官昨引導陪審團時表示,即使前董事欲承認誤殺罪,陪審團亦要考慮其犯案意圖,若陪審團認為被告是合法自衛,則須裁定謀殺或誤殺罪名不成立。 被告陳文深(44歲)否認於2011年10月6日在淘大花園E座一單位謀殺情婦秦嘉儀(33歲),但欲承認誤殺罪,惟不被控方接納。 考慮被告是否合法自衛 法官昨表示被告自辯時稱,事發時遭事主掌摑及腳踢等,強調自己是自衛殺人。法官提醒陪審團須考慮被告的行為是否合法自衛,若然是,陪審團則須裁定被告謀殺及誤殺罪名不成立;若認為被告行為並非合法自衛,但沒有謀殺意圖,則須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若認為被告行為並非合法自衛,並有謀殺意圖,則須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 不應考慮婚外情道德問題 法官表示,本案雖涉及舞小姐被殺,以及婚外情等背景,陪審團或會同情事主,或對婚外情感到仇恨,但陪審團須緊記勿對被告產生偏見,考慮裁決時不應滲入情感或道德判斷。法官並強調,在一般法律程序中,被告或證人會有多個機會作供,而控方日前向被告指出他早年的說法,只是為了顯示被告的前後矛盾,陪審團不應對此有任何猜度。 本案沒有證人目睹事發經過,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行兇過程,但法官指稱,並非所有案件會有直接證據顯示被告犯案過程,有時環境證供比直接證據更有力,控方舉證是否能達至毫無合理疑點則交由陪審團決定。 聆訊今續,陪審團將退庭商議。 【案件編號:HCCC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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