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河北一名男子兩年前聲稱妻子一個月內三度遭一名同鄉強姦。男子和家人私下向對方索賠不果報警,疑犯被扣留7日後獲釋,須按警方指示「監視居住」。事主夫婦不滿結果多次上訪,卻因涉擾亂社會秩序曾被行政拘留10日。最終丈夫某日喝醉後殺死疑犯,由2015年初審到今年終審均被判終身監禁,並需向死者家屬賠償。其妻及代表律師表示要申訴,要求調查處理強姦案的警員有否瀆職。
事發在河北省淶源縣南屯鎮張家莊村,男子畢志新殺死同鄉冀鵬,指其三度強姦他的妻子曾秀梅(化名)。
根據內地《封面新聞》報道,案發時序如下:
2014年7月:畢志新的妻子曾秀梅要回娘家。由於畢家沒有汽車,於是女方坐同鄉冀鵬車輛出發。途中冀涉嫌載她到一個小山坡後強姦,隨後不足一個月內再兩度施暴。畢家曾尋求與冀鵬私了,但因不滿賠償金額報警。
2014年8月30日:冀鵬因涉嫌強姦被警方帶走,7天後獲釋,被處「監視居住」。根據口供,疑犯承認3次與曾秀梅發生性關係,但稱每次都是雙方自願。
2015年1月:畢志新與曾秀梅因不滿冀鵬刑罰過輕,多次到縣公安局及檢察院追問案件進展,以及為何沒有拘捕冀鵬。兩人不滿答覆多次上訪,一度上訪到北京,最終被帶回河北,因涉擾亂社會秩序遭行政拘留10天。
2015年2月5日:畢志新外出飲酒,酒醉後從家中取出菜刀和鐮刀出外殺死冀鵬。冀的屍體在當晚9時許被人發現,頭部幾乎甩脫。畢志新之後要求曾秀梅報警。
2015年10月21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畢志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需向冀鵬的家屬賠償逾14萬元人民幣。畢家和冀家都提出上訴。
2016年3月28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不清,將案發還重審。
2016年9月7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但畢志新需賠償的金額上調至逾16萬元。兩家都再提出上訴。
2017年7月24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刑罰維持,但賠償金額減至2萬多元。
報道又指,畢和冀原居村莊內,不少村民認為事實上是曾秀梅與冀鵬有私情,被揭發後才聲稱遭冀強姦,女方對此堅決否認。而她與畢志新的辯護律師劉昌松上周五(17日)收到終審判決書後,決定為畢提出申訴。劉指畢殺人的原因,與冀鵬強姦案的處理有很大關係。強姦案資料顯示,冀鵬曾承認自2014年7月起,三次以威脅、恐嚇等方式,強行與曾秀梅發生性關係。
劉昌松質疑公安機關為何一直未有逮捕冀鵬,當局對他「監視居住」時亦無實行嚴密監控措施,讓他可在村內自由活動,令畢志新夫婦感到嚴重恐懼,「是警方重大失職」。他認為畢犯案行為應被認定為「義憤殺人」,依法應被判3至10年有期徒刑。劉並指法庭應釐清和調查清楚警方,在處理冀鵬強姦案時可能存在的失職,甚至是瀆職行為。
曾秀梅受訪時表示,她唯一目標就是要為丈夫畢志新討公道,然後養大兩個女兒。
另一方面,死者冀鵬據報至今仍未下葬,其妻與兩個孩子事發後已離開原本居住村落;死者姑姐稱他們正靠政府救濟金生活,連親人的電話也不怎麼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