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行東江水供水協議今年底屆滿,發展局表示經磋商後,將與廣東省簽訂新供水協議,雙方同意未來3年(2018至2020年)水價每年加0.3%,總開支達144.2億元,較現行3年協議的134.9億元增加近7%。當局亦稱,新協議沿用「統包總額」而非「按量付費」,但指雙方已同意檢討收費模式。 港3年共多付9.3億 現時本港食水供應有70%至80%購自東江水。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在新供水協議下,2018至2020年水價分別訂為47.93億元、48.07億元及48.21億元,每年供水量上限維持8.2億萬立方米。 供水上限不變 港府﹕加價合理 發展局解釋,東江水價調整參照營運成本、匯率,以及粵港物價指數變化,當中2014至2016年人民幣兌港元匯率平均按年變動約-2.29%,同期粵港物價指數平均按年變動+2.66%,認為水價調整合理。 現行協議採用「統包總額」購水,香港每年支付固定費用,即使未用盡供水量,粵方亦不會退款,而過去數年本港均未用盡上限,有意見要求改用「按量付費」。發展局表示已獲粵方同意檢討收費模式,但涉及問題複雜,需研究對本港供水穩定影響、釐定單位水價等,因此新協議維持「統包總額」,雙方同意完成檢討後,就2020年後供水協議付費方式再作討論。 粵:不訂明供水量 難保乾旱供應 發展局引述粵方認為,若不在供水協議訂明每年供水量,將難確保本港在乾旱時可獲充足供水;並指若採用「按量付費」,收費最終或較現行「統包總額」為高。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目前水費計算方式欠透明,對新協議沿用「統包總額」感失望。另一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促請政府採用「按量付費」模式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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