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倘進度理想可望明年底通過
【明報專訊】據了解,政府預計國歌法的本地立法方案,於明年第一季交到立法會的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聽取立法會和公眾意見,於第二季正式向立法會呈交條例草案,若進度理想可望明年底獲立法會通過。
消息﹕針對過路市民屬危言聳聽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據了解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與律政司等,短期內會就本地立法的細節擬定立法方案,最快明年第一季交予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其間亦會聽取社會的意見,以便把意見納入日後的條例草案中。如特首林鄭月娥所說,本立法年度內會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即政府最遲於明年第二季呈交法案,讓立法會成立草案委員會,於明年暑假開始逐條審議,政府內部認為可望2018年底前表決。
消息人士指出,本地立法的原則是按國家國歌法的尊重國歌精神制訂,主要是針對在奏唱國歌場合的參與者作蓄意貶損國歌的行為,因此,坊間一些揣測如針對過路市民的不蓄意行為,屬危言聳聽。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估計,政府因此需要更審慎處理國歌法條文內容,指草擬法律條文已需時數月,而交到立法會完成整個立法程度亦預計要最少6個月至1年。實政圓桌召集人田北辰就指出,政府先要優先處理一地兩檢立法會程序,然後才輪到國歌法,而一地兩檢法例在立法會大會也要到年中才能完成。他預料國歌法會於明年2月或3月才提交立法會一讀,然後按程序在事務員委員討論,經法案委員會逐項審議,預料到年底左右才有望表決。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