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將軍澳坑口出現氣槍狂徒。一名年約兩歲男童前日在在明德商場及明覺樓之間露天空地玩耍時,疑遭人用氣槍「BB彈」射擊,右額中彈流血,男童經治理後無大礙,案件列作傷人,交由將軍澳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h內空地嬉戲 中彈跌倒
前晚facebook流傳一名母親的帖文並附以圖片,顯示一名年約兩歲男童右額有血洞,以及有警察在明德h明覺樓搜查,文字提到她前日下午12時許與兒子在明德商場及明覺樓之間的花槽附近嬉戲,兒子在花槽觀鳥期間突然大聲哭泣及向後跌倒,她上前查看驚見兒子額頭有血洞,情急下抱茖鄐l到附近診所求醫,隨後前往將軍澳醫院接受治療。
該母親在文中說,對事件感到氣憤,留言「幸運麉Y射中額頭,再射落少少就盲」,希望現場有閉路電視拍到犯案過程,將兇徒繩之以法。
本報昨日向曾為男童作初步治理的明德商場家庭醫生陳家耀查詢,陳醫生表示,案發時正在應診,該母親帶同受傷兒子求診,提到兒子向後跌倒,不知為何額頭受傷,經初步檢查後發現男童右額傷口有0.5厘米長,流出鮮血,男童清醒、沒有哭泣,於是替他包紮,並建議男童到醫院求診。在該h開診約20年的陳醫生說,首次遇到類似事件。
記者昨日到男童受傷現場,在明覺樓對出花槽內發現有「BB彈」膠珠,並見10多名重案組探員在現場蒐證,亦有警員上樓調查。
將軍澳警區重案組主管羅世滔表示,男童傷勢是由「BB彈」膠珠造成,警方前晚在現場花槽及空地展開蒐證,在疑案發地點的數米範圍內檢獲11粒BB彈,相信男童受傷是被人用氣槍射出BB彈所致,正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紀錄,追緝兇徒下落;在過去半年,警方在將軍澳區無接獲任何有關氣槍傷人報案,呼籲若區內巿民發現有可疑人持氣槍出入,可致電3661 0742或3661 1624與警方聯絡。
無牌藏兩焦耳以上氣槍 可囚14年
警方指出,根據法例,若氣槍傷及他人,有可能觸犯普通襲擊或傷人等罪行,最高刑期可判處終身監禁;發射氣槍對任何人構成危險或煩擾可處罰款500元或監禁3個月;至於無牌持有槍口能量高於2焦耳的氣槍則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
西貢區議員溫悅昌表示,有街坊曾向他反映,懷疑有一名精神不穩的男子在h內玩氣槍射擊,未知是否與案有關,會把資料交給警方跟進,希望警方加派人員在h內巡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