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治大學社會研究所學生高若想,去年前往教育部要求廢除學習型助理,教育部派出代表接受陳情,她卻在其頭上捏爆雞蛋;台北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將她判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高院22日維持北院刑度,但宣告她緩刑2年、提供義務勞務40小時定讞。
高若想得知判決結果後仍認為自己是無罪的,她說,雖結果不符合她所期待,但會遵守判決結果。
臭蛋爆頭 侮辱公務員
去年7月4日上午,高若想與多名大學生帶著雞蛋前往教育部抗議,訴求 「學習型助理」已成各大學規避人事成本的代名詞,呼籲教育部廢除「學習型助理」。
教育部派出專門委員王淑娟接受陳情,並作出回應,沒想到高女拿起預先準備好雞蛋,準備「砸蛋」。
高女趁專委王淑娟與在場抗議團體成員溝通之際,從王女對面繞至其後方,以左手將雞蛋置於王女頭部上方欲捏破未果,隨即再以雙手於相同位置將雞蛋捏破,造成蛋液流至王女的頭髮、衣服,高女隨即大喊「學習型臭雞蛋、教育部拿回去」,教育部駐警見狀當場制止。
言論自由 非漫無限制
北院將高女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她主張自己是表達言論自由可免罰,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稱,高女趁王女持續回應其他陳情民眾、渾然不覺之際,在其頭上捏破雞蛋,故意要讓王女難堪,侵害王女的人性尊嚴。
高院稱,言論自由並非漫無限制,高女所抗議的學習型助理納保政策,當時仍有多次協商修正,並沒急迫到須以如此侮辱方式表達意見,高女的舉動,攻訐他人人格,欠缺就事論事的「評論」可言,不屬於合理、適當的範圍,沒有阻卻違法事由可免罰。
拘役20天 宣告緩刑2年
高院考量她犯罪動機基於公益、目的良善,且未曾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經此次判刑應已知所警愓,判處20天拘役部分,以暫不執行為適當,對她宣告緩刑2年,諭知須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動以勵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