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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泰(右)和梁家傑(左)兩名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昨在港台節目《視點31》辯論刑期覆核案,石永泰強調,可以說公民抗命在法律堶得一席位,但公民抗命本身並非辯解理由,只是求情理由,若說「深信理念便可以無罪,是很大鑊」。梁家傑則說,「捍衛法治不等於要保護每一位法官」,若法官犯錯便要指出。 (港台《視點31》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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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律政司覆核刑期 大律師公會兩前主席激辯 石永泰:應交代決定過程 梁家傑:袁有政治動機

【明報專訊】16名社運人士早前先後被改判即時監禁,引起社會迴響,石永泰和梁家傑兩名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昨在港台節目辯論案件。石永泰認為,事件爭議在於律政司不交代內部如何作出提出刑期覆核決定,「有人應出來交代」;梁家傑批評律政司長袁國強提出刑期覆核「肯定有政治動機」,政府借法庭之手來打擊政敵,袁難辭其咎。

石永泰早前質疑,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是否可被稱作政治檢控,他昨早接受商台訪問時再度解畫,表示是說出了「大家都不願說的真相」,案件是否有政治動機「50、50,信則有、不信則無」,明白很多人有憂慮,但很難為爭取支持而說「一定有政治動機」。

他其後在港台節目《視點31》稱,撇除政治背景,若有一些同類案件的判刑懸殊,令公眾認為不夠確定性,而這是律政司提出覆核的真誠和唯一考慮,在法治角度上不能說是錯,形容即使「放生」也可是政治考慮。

再解「求仁得仁」 石:以抗爭感召 應早料到

他說,自己在前年的法律年度開幕禮曾說過,有些人對佔領運動一些過火行為作公允批評,會被人不分好歹、不分敵友地妖魔化,定性為背棄民主等;他強調自己並非以社會運動家的角度出發,而是以法律從業員身分,從宏觀法治觀念去看事件。

對於早前「求仁得仁」的說法,石永泰重申是指抗爭者預料到會以接受刑罰來感召世人,稱在判刑上或有法律觀點須爭拗,若有爭議可上訴,但若法庭是基於涉事的行為判刑,抗爭者便要坦然接受結果。

梁:袁推政改失敗 有「懷恨在心」嫌疑

梁家傑形容,上訴庭的判辭有政治論述,「好似《文匯》、《大公》(報)社論咁」,招人詬病,強調「捍衛法治不等於要保護每一位法官」,若法官犯錯便要指出,又指這次上訴庭是作量刑覆核,不應推翻原審庭事實裁決。對於律政司提出覆核,梁家傑指摘袁國強「肯定有政治動機」,因袁是政治任命官員,曾推動政改但失敗,有「懷恨在心」的嫌疑,亦沒有否認曾有高級檢控人員認為不應覆核。

江樂士:原訟庭判刑有誤 袁無可奈何上訴

另外,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早前接受「立場新聞」訪問,報道引述江樂士指出,雙學三子案中,原訟法庭的判刑明顯有誤,裁判官的理據亦有問題,故律政司長在無可奈何下只能上訴,他認為袁國強的判斷正確,而上訴庭判決亦支持律政司長的觀點。江樂士強調,香港司法制度一如以往般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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