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乎完全失明的無業漢一人分飾多角,假扮社工、房署職員及督察,詐騙失明女子共2700元。失明漢昨承認兩項詐騙罪,暫准保釋等候判刑。被告否認另外詐騙事主1340元,以及「扮賣旗」騙取公眾共900元善款,有關案件將分別於9月底及10月初開審。 扮社工房署職員警察 被告陳家樂(35歲)被控共5項欺詐罪,他昨日手持盲人手杖,在他人領路下步入法院應訊。被告承認兩項詐騙罪,案情指他於2015年3月假扮路德會社會服務處社工,到44歲失明事主劉潔蘭住所家訪,劉錯信被告,讓對方代她繳交1500元屋租,結果該筆款項不翼而飛。翌月被告重施故技,假扮房屋署人員致電劉,再騙取她1200元租金。直至同年5月,劉報警稱受騙,警員到劉家中調查時,碰巧劉又收到自稱「周幫辦」的被告來電,警方一小時後拘捕被告。 認兩罪 否認3罪 被告另外被指冒認督察誘使劉借出1200元、假扮社工佯稱代劉存入140元,以及以賣旗名義騙取公眾捐款,他否認3項詐騙罪,有關案件將分別於9月26日及10月9日開審,辯方申請在審訊結束後,再處理其承認控罪的判刑。 【案件編號:WKCC3622、36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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