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訴庭改判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3人即時監禁6至8個月,3人擬上訴至終審法院。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案件有上訴空間,指上訴庭猶如「重審案件」,偏離原訟庭裁決的事實,有違法律原則。公民黨主席梁家傑亦認同,3人取得終院上訴許可的機會大於一半。 不過,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暫見不到獲批上訴終院許可的機會,強調上訴庭有權就所有爭議性事實重審。他又指,上訴庭在判詞中無考慮到所謂「公民抗命」,是因被告律師亦未在抗辯中提及,因此「法庭沒有責任去講」。 張﹕上訴庭不應推翻原審事實判斷 張達明昨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一般而言,上訴庭只會考慮原審法官的法律裁斷是否正確,而不會推翻原審法官的事實判斷,認為上訴庭今次猶如「重審案件」,「上訴庭不應違背裁判官就事實的裁斷,自己再去演繹事實,得出不同事實結論再判案」,故認為3人有合理的爭拗點上訴至終審法庭。 被問到一般情G下終審法院不會接納就刑期的上訴時,張達明說,如上訴庭的判決偏離社會廣為接納的法律標準,終審法院會批出上訴許可。但他強調,社會不應質疑法庭判決有政治考慮,認同上訴庭引述有關阻嚇性刑罰的法律原則及英國案例恰當。他提醒市民,不要對法治和法院失去信心,切勿因憤怒而走向兩極化。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亦指出,案件在原審時已提到沒證據顯示當日保安受傷是由3人造成,亦無證據顯示3人攀過圍欄是為了傷人,認為上訴庭判辭中批3人完全不使用暴力是「空口說白話」的說法值得商榷;又認為上訴庭的判刑未有考慮3人的目的和動機,是否有意企圖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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