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文大學辦公室助理、「佔中輔警」楊逸朗(23歲,圖)被指前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審議期間,串謀他人縱火,導致立法會大樓附近垃圾桶爆炸,早前被裁定串謀縱火罪成,入獄兩年。楊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昨在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惟被拒絕。 楊昨獲大批親友到庭支持,案件聆訊期間,楊不時望向公眾席點頭微笑。散庭時,有支持者大叫「加油」,楊一邊步入法院囚室,一邊表示「唔使擔心我」。 楊:唔使擔心我 控罪指楊於2015年12月9日,串謀他人用火損壞立法會外示威區一個垃圾桶。同案另一被告葉卓賢(21歲)則在審訊前認罪,被判入勞教中心。 【案件編號:CACC7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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