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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媒報道錄影片段 警恐林逃走凌晨拘捕

林子健上周五(11日)聲稱被擄及受虐,4日後卻由「受害人」驟變「嫌疑犯」,鬧市的閉路電視(CCTV)紀錄成為案中關鍵。

但除警方得以在片段中「勾畫」林在旺角安全離開的情況,較警方提早4小時搜羅有關片段的獨立通訊社FactWire傳真社,亦透過連日來取得的CCTV片段,重組得出「林子健安全離開砵蘭街」的結論。

據了解,警方的調查原本也在「砌圖」階段,但前晚見傳媒開始報道CCTV片段,為免「林子健走佬」,故加快拘捕行動。

傳真社於周一晚到林子健馬鞍山寓所門外向其求證後,即晚10時許發放有關報道。據了解,原在林子健馬鞍山寓所附近等候行動的警員,發現林在受訪後已離開寓所,其後見傳真社報道後,認為拘捕行動事不宜遲,即搜林的下落,發現他身在母親的寓所附近,最後於昨日凌晨零時30分,在大角嘴其母家外的路上,將他拘捕。

傳真社早警方數小時取得片段

傳真社昨公開記者調查經過,指林子健上周五上午11時召開記者會公開事件,記者約一小時後已到旺角現場走訪商舖,先取得3間店舖的3條影片,其後警方於當日下午4時許開始在旺角街頭蒐集閉路電視紀錄,令其採訪難度大增。傳真社指出,該社其後花了3日時間蒐集及調查,方能以9段片段得出結論,至周一晚向林求證時,林在記者表明索得的片段與其說法有出入下,「他仍然拒絕接受訪問及觀看片段」,要同場的林卓廷觀看影片後入屋商談至少20分鐘,林才出來回應,並多次形容事件「匪夷所思」。

傳真社﹕沒有與執法機關接觸

傳真社昨強調,其報道意圖是單純發掘證據,印證事件發生經過,強調機構和記者「從沒有與任何執法機關接觸」。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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