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機場地勤職員接送患唐氏綜合症男子入境時與對方失散,職員因怕公司懲罰,不但沒及時上報,更謊稱男子已被其「叔叔」接走,事實上該男子自行離開機場,6小時後在沙頭角被找回。職員昨承認誤導警員罪,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先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8月28日判刑,其間准他保釋。
被告張漢棋(31歲)是地勤服務公司新翔香港的職員,今年2月14日下午5時,公司派他接送患唐氏綜合症、由澳洲抵港的男子黃嘉杰(26歲)入境,與黃的表姐會合。但被告未按公司要求,帶黃嘉杰沿特別通道入境,而是讓黃獨自走一般入境通道,結果被告與黃失散,他在行李大堂來回尋找黃逾10分鐘不果,便回辦公室。
謊稱「叔叔」接走事主
黃的表姐至7時仍未見到黃,被告在查詢下先承認他曾與黃失散,但謊稱他於6時15分看見其「叔叔」在接機大堂把黃接走,有人報警後,被告以同一番說法告知警方。直至當晚約12時,黃在沙頭角一輛巴士內被找回。
警方調查發現,黃當時自行離開機場,且被告沒到接機大堂尋找黃,於是拘捕被告。被告承認他因找不到黃,害怕公司懲罰,所以「作古仔」。
辯方同意被告犯大錯,阻礙警方拯救當事人,指被告對此非常後悔。辯方又稱,本案令其聯想起17年前庾文翰被誤送出境失蹤,今次能找回當事人屬「好好彩」,裁判官即反駁不要把話題扯開。
2000年8月,當時15歲的中度智障男童庾文翰在港失蹤,後從羅湖闖關,被深圳當局遣返,但入境處人員再將他送往內地,庾自此失去蹤影。
【案件編號:WKCC39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