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1歲男童因算術不斷出錯,補習班女導師氣急敗壞,用膠棒狠狠抽打男童臀部20次致瘀傷。女導師早前承認故意襲擊兒童罪,裁判官昨判刑時表示男童傷勢令人震驚,但相信女導師在還押期間已上了寶貴一課,判她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胡翠k(48歲)的心理報告指出,她認為小學男生較需嚴格對待,認同體罰是可以接受。辯方昨澄清,被告並不反對他人施以體罰,但她不會體罰學生。 家人學生擔心 求情信22封 辯方續稱,早前總裁判官李慶年將被告還押及明言會考慮判監,令被告的家人及其前學生感震驚及擔心,紛紛撰寫共22封求情信呈交法庭,請求輕判。 裁判官蘇惠德昨判刑時稱,從相片可見男童傷勢嚴重,瘀痕深色,令人震驚。蘇官認為本案嚴重之處在於被告身為老師卻違反家長及學生對她的信任,惟考慮她已遭還押14天,相信她已上了寶貴一課,遂判處她社會服務令。 已還押14天 案情指出,被告在九龍仔街坊福利會擔任補習班導師,事主自小在該處補習。今年4月11日傍晚,被告因男童計錯數而感氣憤,拿塑膠按摩棒抽打其左臀20下,男童父親得悉後報警,男童經驗傷後證實左臀有觸痛及瘀傷,被告在警誡下稱希望男童學業進步才犯案。 【案件編號:WKCC27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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