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本地華裔日前駕車時與駕駛郵務車的郵差發生衝突,該名郵差破口大罵並比出不文手勢,甚至兩度搶走他意圖拍照及報警的手機。該名華裔稱到場調查的警員指「對方搶了沒跑掉就不算搶劫」,未有立案調查。本地執業律師稱搶手機的動作已經構成犯罪,但警員對涉案者發出的口頭警告也已算是執法。
華裔市民王豐寓對本報表示,他於日前下午,於本那比鐵道鎮商場(Metrotown)旁的中央大道(Central Blvd.)東向行車線行駛。他稱當時是綠燈,但有一輛加拿大郵局的郵務車突然從巷子轉出,他便將車駛入內側行車線以免撞及對方。
王豐寓指出,這時駕駛郵務車的一名30多歲白人郵差破口大罵,並從窗戶向他比出不文手勢,要求他停車。他下車與郵差爭執,強調自己是擁有優先權的綠燈直行車輛,但對方卻說「你會不會說英文?」,並繼續辱罵。
王豐寓透露,他當時持手提電話拍攝這輛郵務車的車牌,電話隨即被對方搶走。他警告郵差歸還手機,並向坐在車內懷孕九個月的妻子取得手機報警,但又被郵差將電話搶走。郵差更把兩支手機扔在地上,不過沒有摔壞。
王豐寓稱這時有兩名本那比皇家騎警的單車警員經過,詢問雙方證詞及目擊者證詞後,便讓郵差離去。
兩名警員當時稱趕著去中央公園處理13歲女童Marrisa Shen兇案,因此留下手機號碼便匆匆離去,但很快便有另一名騎警到場接手。
王豐寓指出,這名西人警員到場後便直接詢問「你想怎麼處理?」,並說「對方搶了沒跑掉就不算搶劫」,「手機摔在地上沒壞便不算損毀」。他稱這名警員態度和善,但強調警方唯一能做的只有給那名郵差「口頭警告」。
王豐寓對這種情況非常失望,認為這名郵差的行為確實已經構成犯罪,但警方卻連正式案件號碼都沒有,完全沒有立案調查的打算,對警方執法方式非常失望,同時感到自己因為英語不好而被當成「二等公民」。
執業律師李溢表示,只要有搶走財物的動作,無論最後是否逃跑還是歸還,就算沒有造成任何財物損失,也都構成犯罪。不過他認為警員如果能對郵差進行口頭警告,也算是一種執法,一些輕微的案件未必要動手抓人,否則便是浪費司法資源。
李溢透露,市民遇上這類情況時,如果當場據理力爭不果,可以透過媒體向警方施壓,或是向三級政府民意代表討說法。他稱這種方式可能會多花精力及時間,但有可能引起輿論壓力,讓社區正視問題並設法改善。
本報曾向本那比皇家騎警查詢這宗事件,不過至截稿時間為止,並未獲得警方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