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前年初獲高院批出許可,起訴兩批2014年在佔旺區清場期間,涉嫌違反禁制令者刑事藐視法庭,包括黃浩銘等9名答辯人不認罪,案件昨續審。有份指揮清場行動的總督察在盤問下承認,當日警方的清場範圍有可能大過法庭頒下的禁制令範圍。 警告與下令拘捕相隔10多秒 當日在場指揮清場行動的總督察林景昇昨供稱,當時曾呼籲佔領者安全和有秩序地沿彌敦道離開,但感覺上幾乎無人移動。辯方盤問時質問,警方當日清場範圍究竟包括哪些地方,有否超出禁制令範圍。林景昇多次表示,自己職責只是向示威者發出警告,清場並非他負責,惟最終承認知道禁制令的範圍,又承認警方的清場範圍或大過禁制令範圍。 另一有份指揮清場行動的總督察林志源則供稱,當日早上向佔領彌敦道的示威者作最後警告後,觀察了一段合理時間,發現未有人理會他,遂指示下屬:「你]埋去勸佢],唔走就拉。」辯方其後播出當時片段,指出由警告完至下令拘捕事實上只相隔10多秒,林志源表示同意。 辯方:沒執達主任 警:示威者個人角度 辯方續稱,片段顯示有示威者對林志源的警告表現愕然,應是不明白他的說話。林志源回應稱是「觀點與角度黻暋D,唔覺得在場所有人都係咁嚗芊v。辯方又說,當時現場根本無執達主任,甚至有示威者大叫「執達主任鶱銦v,質疑林志源稱「是按執達主任要求拘捕示威者」的說法。林志源回應「佢(示威者)見唔見到係個人角度」,強調當時的確有人阻撓執達主任。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 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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