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溫島女警 酒駕漢判刑4年
【明報專訊】去年因醉酒駕駛及超速在維多利亞附近撞死巡邏車內女警的29歲男子芬頓(Kenneth Fenton),昨日被判入獄四年,還被禁止駕駛及持有武器10年。
32歲的皇家騎警女警員貝克特(Sarah Beckett)是兩個孩子的媽媽,她去年四月在維多利亞郊區的蘭福(Langford)被撞時,才剛放完產假復職不久。
卑詩法院法官Ronald Lamperson表示,據他所知,這是卑詩首例因醉駕導致有警務人員死亡的案例。他稱這一事件觸動了整個溫哥華島社區。
芬頓因醉酒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判刑四年及危險駕駛致死獲刑三年,法官判處兩項刑罰同期執行。
法官指出,無論法庭對被告判刑有多重,都不能夠把殉職女警帶回這個世界,也不能夠彌補死者親友的傷痛。
芬頓被指於事發前在一個朋友家飲酒,隨後駕駛小型貨車闖紅燈,撞及貝克特巡邏車的司機位一側。在隨後的測試中,他的血液酒精濃度達到每百毫升287毫克,比法定標準的三倍還多。
法官稱芬頓在事發後曾拒絕進行血液酒精測試,亦拒絕精神科醫生檢查他是否酒精成癮,甚至還稱貝克特「不知道從那兒冒出來」撞到他的車。
不過,芬頓於今年五月承認醉酒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以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等兩項控罪。
貝克特的丈夫Brad Aschenbrenner宣判時在聽眾席前排情緒低落,法官進入法庭時他都無法站起來。他曾表示事故奪去了他生命中的最愛以及兩個幼子Lucas和Emmett的母親,而最艱難的事情就是如何告訴孩子「母親不再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