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狗斷水糧10天 狗主囚2月
【明報專訊】任職司機的男狗主今年初遭揭發獨留兩隻貴婦狗在家10天,任由兩狗斷水斷糧,直至鄰居投訴惡臭,警員上門時才揭發單位衛生環境極惡劣,兩狗躺於滿佈狗糞、尿液和垃圾的地板上。狗主早前承認兩罪,昨被判囚2個月,罰款500元,並遭下令剝奪對涉事兩狗的擁有權。
求情稱有交託狗予友人
被告陳思哲(37歲)早前承認殘酷對待動物及沒有牌照管養狗隻兩罪,辯方昨求情稱被告去年11月已搬離涉案的土瓜灣益豐大廈單位,並一直居於深圳,但被告有交託一名姓周友人交租及照顧兩狗。惟被告自今年1月尾起無法聯絡友人,他亦不知道友人住址及在什麼公司任職。辯方強調控方指控是由2月7日開始,而非去年11月,又指若兩狗自去年11月已無人照顧,「晨早死鱁捸v。裁判官判刑時表明不接納被告求情,又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指出,被告於10年前曾帶另外兩隻狗返家,交予母親後一直沒理會。其母為免兩狗沒人照顧才無可奈何接收,但明言「你以後唔好再帶狗返薄v。
官指兩狗「不似狗形」 拒保釋申請
裁判官斥被告沒盡責確保兩狗有人照顧,令兩狗身處十分惡劣的環境,以致牠們不似狗形,幸得愛護動物協會拯救。涉案單位包租公今年1月多次追租,被告明知友人沒交租,裁判官質疑他何以會相信友人會照顧兩狗。
裁判官判刑後,被告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指過往有繁殖場東主虐待逾130隻貓狗,上訴後刑期被減至3個月,質疑今次判刑過重。裁判官指本案案情嚴重,認為被告沒任何合理理據提出上訴,遂拒絕被告申請。
案情指涉案單位的包租公於2月17日收到惡臭投訴,警員上門發現其環境衛生極惡劣,地上滿佈狗糞、尿液和垃圾,兩狗沒郁動,現場亦沒任何水糧。愛協將兩狗帶走檢查,發現牠們身上脂肪比例極低,身有惡臭,鼻和毛沾滿狗糞,且有大量毛蝨,舌頭乾涸。被告在警誡下稱自己於2月7日因急事到內地,但後來因臥病在H無法回港。
貨車司機木棍打狗判社服
另外,中港貨車司機佘偉明(63歲)稱因工作不順,在青衣貨櫃碼頭停車場毒打一隻被困籠中的狗,包括以木棍多次擊打及狠戳其身體。司機早前承認虐畜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KCCC1388/17、WKCC244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