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姐妹報稱被強姦 遭拘留10日
【明報專訊】上海浦東警方近日破獲一宗案中案,一對報案的車姓姐妹花最終反被處以行政拘留。原來這對姐妹於案發當日與1名程姓男子吃飯、開房,男方認為自己花錢太多,索回1000元不果,便盜走女方的金鏈典當,而這對姐妹報案時隱瞞賣淫情節,稱被對方強姦,但最終被警員職破。
車琳與姐姐車穎於上月20日向橫沔派出所報警,稱三日前被男性網友帶至旅館,持刀威脅強姦,次日再被對方盜走黃金頸鏈。在偵查過程中,警方發現不少疑點,「她們(在被聲稱強姦當日)完全有能力報警,有單獨相處的時間」,因此判斷可能另有隱情。「因為請兩姐妹吃飯、開房,還負責租車接送她們,花了不少錢,事後我就找她們要了一千塊,」男疑犯程河供稱事發當日開房後,看到女事主車琳戴了一條金項鏈,「她說2800元買的,我就動了歪腦筋」,趁兩姐妹外出,程河將金項鏈盜走當得1100元。
「我也是一時糊塗。」今年20歲的程河表示,早前在市郊崇明區的浴室結識車琳,並向對方謊稱是浴室老板,能給她介紹「生意」,案發當日車琳帶同姐姐到上海「下海」。據了解,雙方談妥嫖資後,三人發生性關系,車姓姐妹被盜竊錢財後,欲借警方之力追回損失財物,同時想逃避自身賣淫的事實,故謊報被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