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良無良 逾期感冒液賣台灣
【明報專訊】衛福部食藥署查獲天良生物科技公司涉嫌竄改「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效期,原廠標籤的效期、批號遭刮除後、再貼上假標籤,衛生局於現場封存16萬瓶。業者坦承,2013年起即改標,估計已有92萬瓶流入市面,全案依違法《藥事法》移士林地檢署偵辦。
刮除效期批號
貼新標籤
食藥署要求廠商將該產品不分批號、效期,全面下架回收,26日台灣相關產品已陸續下架,手上有該產品的民眾也應停止服用,目前已通知藥師公會全聯會、各縣市衛生局協助辦理。
藥師提醒,服用過期感冒液,除了藥效降低,更會增加肝、腎負擔,有害健康。
食藥署前日在執行優良運銷規範GDP評鑑時,眼尖的稽查人員發現「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標籤有異,細看察覺瓶身竟有兩層標籤,撕開後發現,原來內層的原廠標籤,其效期和批號已遭業者刮除,再貼上效期為2019年2月的新標籤,現場共發現1524瓶產品遭到竄改。
過期影響藥效
恐傷肝腎
食藥署風管組副組長王淑芬說,因原廠效期已遭刮除,無法判定是否過期,但因真正的有效期限為2年至2年半,從業者假造的效期回推,不排除遭改標的產品中,包含即期品和過期品。
她更強調,業者供稱此改標劣行並非首例,而已長達4年、自2013年便開始,業者自曝原因之一是「銷路不好」。
藥師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沈采穎強調,感冒液為指示用藥,不需處方便能在藥局買到,過期產品可能遭微生物污染,喝下肚後會腸胃不適。
藥師柯明道補充,「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為綜合型感冒液,有止痛、退燒、止鼻水、紓解支氣管疾病等效果,一旦過期,除了藥效降低、導致症狀加劇,更可能造成肝、腎負擔。
天良生物科技主要營收來自保健食品、佔6成,其次才是西藥與中藥。而「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每瓶售價15元、經銷價8元。負責人紀元章表示,身為負責人管理不善,會概括承受。
業者昨在官方網站上貼出聲明,對部分藥品有效期限有誤情事,表達「十二萬分歉意」,會停止販售、下架該款感冒液。民眾於今年底止,可憑空瓶及空盒或發票,到原銷售處或經銷藥局退貨,將以購買價2倍價錢退費。
食藥署風管組組長李明鑫指出,全案已依違反《藥事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方25日已分案偵辦,檢方將化驗商品,釐清過期商品是否對健康有害,最快今天傳喚負責人等人說明。
依相關法規,業者違法製造或輸入藥品,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