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女文員發現男友已婚後分手,4年後她因再度失戀,突然掛念已婚前男友,遂在其住所鐵閘門鉸上放置攝錄機偷窺對方,但她尚未離開大廈,攝錄機已迅即被前男友妻子發現。女文員早前承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昨求情指事件遭傳媒廣泛報道後,令她受到很大恥辱和懲罰,被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昨求情時呈上被告唐凱琳(29歲)的僱主和朋友的求情信,指今次犯案與其性格不符,被告現已受到很大懲罰,除有案底外,亦遭傳媒廣泛報道,令她感到很大恥辱。辯方透露,被告案發後已尋求心理醫生協助,相信重犯風險低,希望法庭考慮有條件釋放。 根據案情,去年4月18日傍晚,被告前往其41歲前男友位於將軍澳的單位,把一部攝錄機安裝在鐵閘門鉸,鏡頭對準單位內,惟被告尚未離開大廈,前男友的家人便發現該部攝錄機。被告其後自首,警誡下承認與前男友於2011至2012年相戀,但後來得知對方已婚,便提出分手。被告自此沒再聯絡前男友,直至案發前她再度失戀,欲知道前男友的近G才犯案。 【案件編號:KTCC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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