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七警案「主角」曾健超出獄後接受本報專訪,透露「好耐之前已經有中間人叫我幫七警寫求情信」,希望藉以修補社會撕裂。曾健超稱這名中間人是泛民中人,但不便透露其身分,當時自己表明不會考慮有關建議,也不知中間人曾否接觸七警。
明報記者 楊康琪
資深傳媒人李慧玲早前在網上透露,有民主派中人曾醞釀大和解構思,有人建議曾健超為七警寫求情信。被問到如何看寫求情信的建議時,曾健超說曾有中間人在他被判刑後、七警判刑前聯絡他,「叫我幫七警寫求情信」。但他拒絕這個建議,雙方亦沒再深入討論。「我覺得建議是奇怪的,因為通常是認罪才會呈上求情信」、「七警無認罪,亦不需要求情信」。
表明拒絕﹕無認罪不需求情信
曾健超去年5月被裁定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罪成, 判囚5周;7名警員今年2月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各入獄2年,7名警員及後提出上訴。
曾健超出獄後一星期接受訪問,他說仍在整理思緒,強調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非逃避責任,又說自己是政治犯,預了抗爭就會有被捕風驗。「我由始至終都無否認過我自己做的事,包括淋水,亦沒有後悔我有做,或者沒有做的一些事……我不認同我要坐監…….法庭都判那是水……如果我一路上訴,我就無法堂堂正正出來回應一些荒謬的失實指控,例如有人不斷指我是淋有味液體、甚至是腐蝕液體」。
曾健超聲稱被捕前是潑水,解釋當晚淋水並非針對某一警察,或一群警察,只是希望為市民爭取時間離開。「當時兵荒馬亂,有好多很恐怖荒謬的暴力鏡頭,警察出胡椒噴霧、警棍,在龍和道另一邊瘋狂毆打示威者……位於我下方的人是剛剛埥禲A我只是幫大家buy time ,讓大家可離開,或令警察停一停、冷靜下來。」他重申,當晚從無襲擊警察。
不過,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去年就曾健超案判刑時指出,有關警員與曾健超素未謀面,亦非向曾健超位置推進,曾健超卻在龍和道上方向他們淋潑有異味液體,實屬「極大侮辱和挑釁」,把無辜警員當作「代罪羔羊」和「出氣袋」。另外,審訊時沒證據提及涉案的是什麼液體。
參加九西補選「機會大點」
對於參加立會補選,曾健超說,「我相信抗爭要寸土必爭」,重申積極考慮參選,更首次透露「九龍西機會大一點」。但他補充,如泛民有共識舉行初選,協調到一個人參選,才會考慮出戰,若自己出選會變成攪局、令建制派有機可乘,「就完全不會考慮參選」。
被問到若參選會否請公民黨協助,去年退黨的曾健超表示,參選需不同政黨支持,強調與公民黨關係「ok」,只是想法與該黨有點不一樣,因而和平理性分手,「我離開(公民黨)後仍有密切關絡,例如Tanya(陳淑莊)都有探我監」。